2011-09-01來源:金山安全中心
摘要:9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刑事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將正式實施,對黑客入侵、病毒木馬傳播等犯罪行為的量刑標準做了具備規定。金山安全專家李鐵軍稱,此司法解釋有利于依法懲治病毒集團。
關鍵詞:病毒集團
9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刑事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將正式實施,對黑客入侵、病毒木馬傳播等犯罪行為的量刑標準做了具備規定。金山安全專家李鐵軍稱,此司法解釋有利于依法懲治病毒集團。
之前,公安機關破獲了眾多從事病毒木馬產業、釣魚網站詐騙之類的犯罪案件,但對這些犯罪行為的量刑卻存在許多爭議。若只按犯罪金額衡量,有一些計算機入侵造成重大損失的罪犯就無法定罪。
而這次司法解釋對黑客入侵、病毒感染的危害程度做了具體規定。比如:規定提供破壞程序、工具,違法所得超過5000元,或者提供給10個人以上,即達到量刑標準的下限,超過5倍將視為情節嚴重。
對于制作攻擊工具也列入打擊目標,這對黑客工具作者行為產生重要影響。因為,一旦有犯罪分子使用該工具入侵他人計算機,工具作者將為此負責。
司法解釋還將病毒產業鏈的各個環節都將歸結為共同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托管、網絡存儲空間、通訊傳輸通道、費用結算、交易服務、廣告服務、技術培訓、技術支持等幫助的,都被列入刑法打擊的目標。
司法解釋還規定,通過委托推廣軟件、投放廣告等方式向其(病毒集團)提供資金五千元以上的,視為共同犯罪。而很多病毒木馬正是通過病毒程序推廣商業軟件或網站來獲利的,該項規定將對互聯網企業的商業行為進行規范,相關企業必須防止正當資金流入病毒集團。
兩高司法解釋還將計算機、網絡設備、通信設備、自動化控制設備等都納入了刑法保護范疇,這樣一來試圖在手機上從事電子犯罪的行為也將受到刑法打擊。金山手機云安全中心截獲的手機病毒數已近3000種,攻擊智能手機,試圖竊取手機數據的犯罪行為正在加劇。
金山安全專家李鐵軍認為,新司法解釋的出臺,對保護計算機系統的安全,限制非法入侵行為,阻止病毒產業鏈的漫延具有重要意義。病毒集團的從業者,最好懸崖勒馬。一旦違法,構成嚴重或后果特別嚴重的情況相當容易發生,犯罪分子將面臨長達7年的刑期。